个人出租住房 增值税

更新时间: 2025.02.01 04:44 阅读:

(一)不含税月租金收入超过15万元或者月租金收入不超15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应纳增值税=含税租金收入/(1+5%)*1.5%

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7%(或5%、1%)*50%

应纳教育附加=应纳增值税*3%*50%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应纳增值税*2%*50%

应纳个人所得税=租金所得*(1-20%)*10%

应纳房产税=不含税租金*4%*50%

*增值税:按5%征收率减按1.5%计算

*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住房租金收入4000元以上,减20%费用,减按10%纳税;租金收入4000元以下,减800元,减按10%纳税

*房产税:减按4%纳税

*城建、教育附加、房产可享受减半

*免征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

(二)月租金收入不超15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应纳房产税=租金所得*4%*50%

应纳个人所得税=租金所得*(1-20%)*10%

或=(租金所得-800)*10%

*免征增值税 城建税 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土地增值税及印花税

*属于免征增值税的 房产税计税依据为全额 房产可享受减半

*个人出租住房租金收入4000元以上,减20%费用,减按10%纳税;租金收入4000元以下,减800元,减按10%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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