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增值税专票
1、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共有六大类1、提供住宿业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2025.04.121月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2023第1号公告,即《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在深圳从事13年财税工作的我,对比了一下变化: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变化:而去年则是“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不变的是,无论销售额多少,只要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律缴税。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变化:而去年则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而第三个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新规定,整体上看是疫情期间优惠力度更大,但这个政策怎么用,还真的很多财务不知道!甚至知道了,也不懂如何去享受
总结一下:整体上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疫情三年期间的优惠力度都取消了,但其实从2016营改增之后,整体企业税负是有下降的,可以视同为稳中有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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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