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权使用费增值税税率

更新时间: 2025.04.14 14:10 阅读:

1、波兰:

①使用或有权使用文学、艺术或科学著作,包括电影影片、无线电视广播使用的胶片、磁带的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设计、模型、图纸、秘密配方、秘密程序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适用的税率为10%。

②使用、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所支付的作为报酬的各种款项,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调整数额的10%,且调整数额为特许权使用费的70%。

2、保加利亚:

①使用、有权使用工业、商业、科学设备,为特许权使用总额的7%。

②其他方面,为特许权使用总额的10%。

3、捷克、立陶宛、拉脱维亚、马其顿、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塞尔维亚、黑山适用)、斯洛文尼亚、斯洛伐克、阿尔巴尼亚、克罗地亚、爱沙尼亚、匈牙利均为10%

4、罗马尼亚为3%。

5、摩尔多瓦、乌克兰、白俄罗斯均为10%。

6、俄罗斯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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