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所得税汇算清缴

更新时间: 2025.04.16 21:19 阅读:

三月底前,老板一定要完成这件事。

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老板们注意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截止为2023年3月31号。在这个时间之前,一定要记得如实完成申报,逾期或者不办理,将会给企业带来风险异常问题,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合作社所得税汇算清缴(图1)

哪些纳税人需要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根据相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合作社所得税汇算清缴(图2)

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渠道有哪些?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登录网址适用对象为被投资单位为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以及在中国境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所得的个人。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只能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表)》,适用对象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如果您无法登录系统远程办理,也可以携带相关纸质申报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合作社所得税汇算清缴(图3)

申报时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实行查账征收的单位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第二,如果你是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还需要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纳税申报时,适用表单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C表)》。

第三,申报地点。《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表)》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C表)》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申报。

第四、取得其他经营所得(含货运)的,填《其他经营所得(B表)》。

合作社所得税汇算清缴(图4)

什么是生产经营所得?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合作社所得税汇算清缴(图5)

生产经营所得税款到底该怎么计算?

根据全年应纳税额所得额判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全年应纳税额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符合条件的捐赠

应补(应退)税额=全年应纳税额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减免税额

合作社所得税汇算清缴(图6)

那么,各位老板们,您申报了吗?

合作社所得税汇算清缴(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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