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息可以抵扣所得税吗

更新时间: 2025.04.13 03:35 阅读:53

1、只注明旅客姓名,未注明身份证件号码的客票,怎么抵扣进项税?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暂允许以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由于部分客票票面样式不统一,票面记载旅客身份信息的内容也不尽相同,实际操作中,只要是通过实名制购票方式购买,并注明旅客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的,就属于按规定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证,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银行罚息能在税前扣除吗?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的“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属于行政处罚范畴,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银行罚息属于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所以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资金无偿借贷,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根据《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对非企业集团内单位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需要按规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4、税务有权对发票进行哪些检查?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对发票进行下列检查: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调出发票查验;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5、企业经营亏损的,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吗?

无论企业加计扣除前有亏损或加计扣除后产生亏损,都不影响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当年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应填列《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附表“A10701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和“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申报。已形成企业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除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外,一般企业亏损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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