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劳务所得税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 2025.02.06 09:58 阅读:

在企业的实际经营中,不可避免会接受个人提供的各种劳务。而个人劳务的便捷性,可以减轻企业经营中部分用工成本,但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如果对个人提供的劳务处理不好的话,很容易造成税款的计算错误和引起涉税风险。

我们先说一下其中的涉税风险,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八条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意思是,接受个人劳务企业,需要为提供劳务个人申报个人所得税,而且企业属于扣缴义务人。所以很多企业在每年三月开始,会接到税务机关的通知,需要补申报劳务报酬,而这部分税款,很大可能需要企业自己承担了,因为很难再找到提供劳务的个人了。

劳务报酬所得,一般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关于税额计算: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为: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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