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更新时间: 2025.02.05 22:20 阅读: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记住三个数字:300、300、5000。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万,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且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变化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2022年13号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原来为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意:财税2021年12号公告涉及的优惠政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该优惠政策已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

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50%的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六税两费继续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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