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
具体案例:我们公司打算转让子公司的股权给一家外地企业,三家公司均不在同一地区,请问我司转让子公司的股权收益需要在哪里缴纳企业所得税?回答:在贵司的登记注册地缴纳。贵司转让子公司的股权取得收益,该收益属
2025.02.06股权转让后一旦缴纳了相关税费,税费就会进入国库账户,所有税费要从国库退回,都要走退税流程,而合同解除、合同价格变更、合同无效等情形——根据税收法定原则,并不必然可以申请退税。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30号,以下简称“130号文”)第一条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另有法院判例显示,如果个税缴纳之后,股权还未办理变更登记,如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降低了股权转让价格,视为交税时“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不属于130号文中“转让行为结束”的情形,则可以申请超过最终合同价格部分退税。
具体案例:我们公司打算转让子公司的股权给一家外地企业,三家公司均不在同一地区,请问我司转让子公司的股权收益需要在哪里缴纳企业所得税?回答:在贵司的登记注册地缴纳。贵司转让子公司的股权取得收益,该收益属
2025.02.06编者按:近期,华税律师接到咨询,个人于2012年完成股权转让,后税务机关于2020年度对股权转让事宜,通过纳税评估程序,与转让方约谈。对2012年度股权转让交易事项追征个人所得税,并要求缴纳滞纳金。那
2025.02.06股权多轮转让后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转让股东是否仍应履行出资义务?本文将通过下述案例进行说明。一、基本案情原告浙江某公司诉卢某某、王某某、杨某甲、徐某某承担股东出资补足责任。浙江某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
2025.02.06(图片来自网络)股权转让以转让方为纳税人,当转让方为企业时,股权转让所得纳入企业年度所得按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缴纳;当转让方为个人时,股权转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了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
2025.02.06甲公司自然人股东A将其所持20%股份转让给乙公司,收到转让价款220万元(投资成本200万元),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股东A在进行股权转让个税申报时,税局认为该交易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个税应由受让方乙
2025.02.05